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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4-01-26 】 【选择字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的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统一部署,为了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管理,规范事业单位行为,提高事业单位的社会服务水平,全面掌握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就我县2013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检的范围和对象

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注册登记,并依法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各级各类事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一)事业单位法人条件是否继续具备;实际使用的名称与核准登记的名称是否一致,有无擅自增加名称的行为;单位的住所与核准登记的住所是否一致;是否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有无超出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的行为。

(二)是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三)有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是否继续有效;有无抽逃、转移开办资金的行为;开办资金有无大幅变化,是否继续具备承担与宗旨和业务范围相适应的民事责任能力。

(四)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是否符合《条例》和《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五)自核准登记后是否超过一年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自行停止业务活动一年以上。

(六)有无涂改、出租、出借《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

(七)依法纳税情况。

(八)违约和社会投诉情况以及涉及诉讼情况。

(九)其他需要报告和审查的事项。

三、年检方式

根据《陇南市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了顺利开展我县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工作,2013年事业单位年检工作将实行网上年检的方式进行,以后各事业单位均进行网上登记、年检,再不另行通知。

    四、工作步骤
  1、网上提交(申报预审)
  按照网上登记工作要求,使用《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专用光盘》(在县委党校对面嘉焱打印部购买)登录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点击“绑定光盘”,绑定后点击“年度审验”,填入绑定的用户名登陆后直接在网上提交如下材料:

  (一)《事业单位年度报告书》(网上填报后下载打印,加盖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二份);

(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和副本扫描后上传

(三)上一年度决算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主管部门公章(扫描后上传);

  (四)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扫描后上传

(五)住所证明扫描后上传

(六)资质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七)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文件。

上传完以上材料后,点击“选择需要提交的登记管理机关”,逐级选择西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后,点击提交。

注:要求上传的扫描图片为JPGJPEG格式,不得大于512KB,如果图片太大,可以用光盘中的压缩软件压缩后进行上传,然后将纸质版的材料按照登记系统中的顺序整理后上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原文件发文机关或主管单位印章的文件复印件。

2、现场复核办结
  年检材料提交成功后,要通过事业单位网上登记管理系统专用光盘及时查阅年检回复信息。查阅预审合格后将网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一式两份)复印盖章,并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复核,对复核通过的事业法人单位将及时办结年检合格手续,同时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粘贴年检合格标记。(纸质材料上报地址:西和县政务大厦801房间,联系人:吕磊,联系电话:09396620804

  五、年检时间

201411331日开展年检,逾期不参加年检的事业单位,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将自行失效,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注销。

    六、注意事项
  (一)如法定代表人、住所、开办资金等发生变更的,未按《条例》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事业法人单位,应先进行变更,再进行年检
  (二)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总计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开办资金额相比较,上下浮动超过20%的,应做变更登记处理。
  (三)所需材料的复印件均以A4纸张为标准。

七、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法人年检是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的,今年年检通过网络全国统一进行,数据实时汇总到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安排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参加年检。

                 

 

                  西和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4115